教育部日前发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对考生电子档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试和录取都做了详细规定。小编梳理了部分重点内容,一起来看下
考生电子档案: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等纸介质材料内容一致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图像规范,且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等纸介质材料内容一致。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
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考试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
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试题实施外语“一年两考”的,第一次考试时间为1月8日。使用完整试题(含听力部分和笔试部分)考试的,考试时间为9:00至11:00,听力测试应安排在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仅使用外语听力部分试题组织考试的,考试时间为9:00开始,11:00前结束(考务实施细则另行通知)。第二次考试时间为6月8日(具体时间安排见第17条)。自命题省份可自行安排除6月8日考试之外的另一次考试时间。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或听说测试等。
7月上旬开始录取
各省(区、市)录取工作应于7月上旬开始,8月底之前结束。其中本科第一批次或本科普通批次录取原则上应在7月15日之前开始,月底之前结束。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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