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必考点梳理。距离今年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越来越近,优路教育温馨提醒各位考生考前不要放松哦,临阵磨枪,不快也光。优路教育整理了一级造价师《案例分析》科目常考知识点,快来测试一下,看看掌握了多少?
01
预付款
(1)材料(设备)预付款=合同价×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比例
材料(设备)预付款=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双方约定材料预付款比例(扣除暂列金额时需要先取规费税金)
说明:材料预付款后期应全部扣回,它不属于工程款。
(2)安全文明施工预付款(措施项目预付款)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预付款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1+规费费率)×(1+税金税率)×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比例×工程款支付比例
说明:措施费是工程款的一部分,后期不扣回。
02
1.承包商完成工程款
承包商完成工程款=已完分部分项工程费+已完措施项目费+已完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1)已完分部分项工程费=Σ(已完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量×实际综合单价)
(2)已完措施项目费=Σ(已完措施项目清单量×实际综合单价)+Σ措施费
2.业主应支付工程款
业主应支付工程款=已完工程款×工程款支付比例-材料预付款-甲供材
03
1.工程实际总造价
实际总造价=(实际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实际的措施项目费+实际的其他项目费)×(1+规费费率)×(1+税金率)
实际总造价=*合同价+合同调整额(注意暂列金额的扣除)
实际总造价=∑承包商各阶段实际完成的工程款(基本不用)
2.工程结算款
竣工结算款=实际总造价×(1-质保金比例)-累计已实际支付工程款-材料预付款
=实际总造价×(1-支付比例-质保金比例)
04
已完工程计划投资(BCWP)=∑已完工程量(实际工程量)×计划单价(取规费和税金)
已完工程实际投资(ACWP)=∑已完工程量(实际工程量)×实际单价(取规费和税金)
拟完工程计划投资(BCWS)=∑拟完工程量(计划工程量)×计划单价(取规费和税金)
投资偏差(价-价)
投资偏差=已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实际投资
当CV>0时,说明工程投资节约;当CV<0时,说明工程投资超支。
进度偏差(量-量)
进度偏差=已完工程计划投资-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其中:
当SV>0时,说明工程进度超前;当SV<0时,说明工程进度拖后。
05
0-4评分法的应用
按0-4评分法的规定,两个功能因素比较时,其相对重要程度有以下三种基本情况:
(1)很重要的功能因素得4分,另一很不重要的功能因素得0分;
(2)较重要的功能因素得3分,另一较不重要的功能因素得1分;
(3)同样重要的功能因素各得2分。
●计算汇总各功能得分。
●计算功能权重。
计算公式:
某项功能重要系数=该功能得分/∑各功能得分
06
工期补偿时间的判定:
单项工作受影响时,工期补偿时间为工期受影响的时间-工作总时差
多项工作受影响时,必须重新计算总时差。即分析后续事件必须在前面事件已经发生的基础上。
总时差=本工作波形线+Min后续线路波形线加和的小值
双代号网络——总时差计算
标号法(早时标法)
取大定点;(最早开始)
减小定波;(波形线,即自由时差)
终点定房;(总工期)
逆向定线。(关键线路)
07
1.*合同价款
单位工程施工合同价款=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2.材料预付款
材料(设备)预付款=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双方约定材料预付款比例(扣除暂列金额时需要先取规费税金)
说明:材料预付款后期应全部扣回,它不属于工程款。
3.安全文明施工预付款(措施项目预付款)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预付款=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1+规费费率)×(1+税金税率)×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比例×工程款支付比例
说明:措施费是工程款的一部分,后期不扣回。
08
承包商完成工程款
承包商完成工程款=已完分部分项工程费+已完措施项目费+已完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实际综合单价
工程量偏差
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包括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对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至于具体的调整方法,则应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09
1.工程实际总造价
实际总造价=(实际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实际的措施项目费+实际的其他项目费)×(1+规费费率)×(1+税金率)
实际总造价=*合同价+合同调整额(注意暂列金额的扣除)
2.工程结算款
竣工结算款=实际总造价×(1-质保金比例)-累计已实际支付工程款-材料预付款
=实际总造价×(1-支付比例-质保金比例)
10
遇到判断事件的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是否成立的问题时,答题要紧扣索赔成立的条件:
1.费用和工期索赔均成立
理由:因为该事件是业主(发包方、甲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应由业主承担,且基础工程为关键工作(总时差为0),延误的工期顺延。
2.费用和工期索赔均不成立
理由:因为该事件是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事件。(理由:因为甲乙没有合同关系)
3.费用索赔成立,但工期索赔不成立
因为:因为该事件是业主(发包方、甲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但该项工作的拖延时间(2天)未超出其总时差(8天)。
11
索赔原因:增加作业(非承包商原因)
(1)增加人材机费用为: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
(2)增加费用为:规费+税金
(3)增加分部分项工程人材机费用为: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
(4)增加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为: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