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辽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一起来看看2024年沈阳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与省统考专业对照表。
沈阳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与省统考专业对照表
一、统一组织校考的专业有:
1.音乐表演(专业代码:130201);
2.音乐学(专业代码:130202);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代码:130203);
4.舞蹈表演(专业代码:130204);
5.舞蹈学(专业代码:130205);
6.舞蹈编导(专业代码:130206);
7.录音艺术(专业代码:130308);
8.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130201H)。
报考我院以上专业考生须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参加我院校考。
二、使用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有:
1.表演(专业代码:130301);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代码:130307);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代码:130309);
4.艺术与科技(专业代码:130509T);
5.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代码:130311T)。
报考我院以上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三、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有:
1.艺术史论(专业代码:130101);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代码:130305);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代码:130304)。
报考我院以上专业考生无须参加艺术专业统考或校考,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校考安排以我院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拓展阅读:沈阳音乐学院学校简介
沈阳音乐学院的前身是1938年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延安倡导成立的鲁迅艺术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高等艺术学院,毛泽东亲笔题写了“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抗日战争胜利后,学院由延安迁至东北,1949年更名为东北鲁迅文艺学院。1953年在东北鲁迅文艺学院音乐部的基础上,成立了东北音乐专科学校,1958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
建校以来,学院始终以繁荣民族音乐文化、服务人民为己任,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不同阶段,均作出了突出贡献。学院为国家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音乐、舞蹈人才,创作了《黄河大合唱》《革命人永远是年轻》《我们走在大路上》《我和我的祖国》等大批极富社会影响力的音乐作品,为我国的文化事业和高等艺术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经过几代沈音人的共同努力,学院不断发展壮大,在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人才培养与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与艺术实践等方面均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发展。
学院现有三好校区、长青校区、桃仙校区、大连校区4个校区。学院以本科与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同时设有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和附属中等舞蹈学校。拥有艺术学门类中的艺术学理论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本科专业 17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学位授予权。2016年,学院被辽宁省人民政府确定为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音乐与舞蹈学”为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
学院先后成立了以学生为主体的北方交响乐团、北方民族乐团、北方女子民歌合唱团、北方青年合唱团、北方青年舞蹈团和北方流行乐团等多个艺术表演团体,活跃在国内外音乐舞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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