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校,由教育部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学校2024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4年高考报名。
2.考生须为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内的优秀农村高中毕业生。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3.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4.考生须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5.考生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为80人,招生专业为教育学类、心理学、政治学类、法学、经济学类、商务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计算机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新闻传播学类、数字媒体技术。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
2024年4月8日至4月25日,考生登录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在“填报志愿”栏选择报名类型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填写完毕后下载申请表,经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再扫描(或照相)上传。考生务必确保上传的申请材料完整清晰,否则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核
2024年5月20日前,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2024年5月31日前,我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我校将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按教育部规定进行上报审核和公示,经各级审核通过和公示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我校资格审核合格考生。
五、录取办法
1.填报志愿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必须在生源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必须符合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填报专业及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要求(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否则视为无效。建议服从专业调剂,以增加录取机会。未按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高考志愿的考生,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2.高考录取
(1)对于高考志愿符合要求、高考体检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投档成绩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10分的资格审核合格考生,我校按照投档成绩由高至低和专业志愿由先至后顺序,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情况,根据我校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为考生安排录取专业。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2)对于高考志愿填报不符合要求、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投档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服从专业调剂但是录取额满的考生,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