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教计〔2016〕15号)精神,更好发挥学业水平考试在引导教学改革、改进教学管理、服务高校选拔方面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对《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京教基二〔2017〕13号)进行修订,重点优化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的考试方式。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次重点优化的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合格性考试的考试方式,等级性考试部分没有变化。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的考试时长做了哪些调整?
依据《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语文科目考试时长120分钟保持不变,数学由120分钟调整为90分钟,外语由120分钟调整为90分钟(含听力30分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由90分钟调整为60分钟。
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的考试科目是否有变化?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高中合格性考试范围,考试科目没有变化。
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时间如何安排?
体育与健康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艺术(音乐、美术)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末。其余11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期末。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时间为高一第二学期末。学生在完成每门科目必修课程后即可参加合格性考试,做到随教、随考、随清。当次考试不合格,可参加以后学期同科目合格性考试,全市不单独组织补考。
五、调整后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具体什么时间实施?
自2025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