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中招加分细则,今年中招考生最多可享20分加分。
两类人群享受20分加分待遇:分别是烈士子女,以及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和伤残人民警察;见义勇为人员本人,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等人群可在录取时加10分给予照顾。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加5分。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初中阶段回国),在录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北京教育考试院表示,符合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加分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则不再享受在录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记者 牛伟坤)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