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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三部门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

2022-07-27 14:18分类:大学阅读:89 分享
 
文章导语

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印发《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强调引导社会组织发挥动员社会力量、链接各方资源、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优势,助力开发就业岗位、拓展就业空间、提供就业服务。

来源: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5大重点任务

(一)推动社会组织开发就业岗位。

各地要严格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将新成立社会组织“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的法定准入条件落到实处,带动专职就业岗位增加;重点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增强城乡社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政策落地与项目实施,引导社会组织开发与承接服务相适应的就业岗位。推动社会团体规范内部治理与分支(代表)机构管理,支持和帮助分支(代表)机构聘用工作人员。推动基金会等慈善组织下沉资源,积极引入公益慈善项目和资金助力基层民生保障,带动开发相应岗位、创造新增就业。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社会服务机构拓展服务空间,加大高校毕业生聘用力度;动员用人需求量大、社会责任感强的机构开发对技能、学历、年龄不作特别要求的岗位。推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优先提供就业岗位;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展线下各类招聘活动,及时组织动员本地区各类社会组织,针对性举办小规模、定制化招聘会;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金秋招聘月”、“就业促进周”等专项活动,合理安排招聘场次,推进社会组织与求职人员精准对接;探索开展“即时快招”招聘方式,提供即时发布信息、组织对接、面试洽谈等“一站式”快办服务,满足社会组织和求职人员即时对接需求。

(二)推动社会组织提供灵活就业岗位。

各地要广泛动员、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指导社会组织结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合理设置见习岗位条件,增强对高校毕业生吸引力;鼓励用人单位对见习人员积极留用,对未留用人员根据求职需要,加大跟踪帮扶,促进尽快实现就业。鼓励就业容量大、管理技术科研岗位比重高的社会组织申报就业见习基地,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充分挖掘社区服务需求,开发灵活就业岗位,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在社区内就业。引导社会组织用好兼职人员并加强管理,鼓励社会组织推动跨界融合、业态创新,增加灵活就业机会。加强社会组织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归集,通过多渠道向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集中投放;推动社会组织参与零工市场就业服务,支持社会组织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权益维护等公益性服务。

(三)推动社会组织稳定就业岗位。

各地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依据章程、业务范围和自身专长优势,在规范有序开展活动基础上,积极提供专业化、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推动以事业发展支撑就业。完善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和用工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构建常态化稳岗帮扶机制;落实落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台的稳岗扩就业政策,疏通政策“卡点”、“堵点”,确保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享受相关政策红利。加大对租用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园区及物业的社会组织租金减免力度,提高补贴水平,减轻运营负担。支持提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水平,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企业年金、医疗补充保险,鼓励专职工作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健全薪酬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推动实施人才评价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增强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人员发展后劲,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有发展。

(四)推动社会组织搭建就业对接平台。

各地要支持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和专长,发挥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与企业联系紧密的优势,依托线上线下载体,重点挖掘本地、本领域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岗位信息,掌握用人单位类型、用人岗位数量和专业技能要求,收集发布行业就业信息,主动提供就业对接服务;加强部门工作对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工作,创新行业、产业、专业对接模式,依托“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集中发布岗位需求信息,推动人才供需两旺。有序组织高校大学生到社会组织开展就业对接、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提高高校毕业生到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就业的积极性。引导社区社会组织依托“五社联动”机制,收集、发布、对接便民服务岗位信息,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支持社会组织联合会、慈善联合会等社会组织搭建业内就业信息平台,推动社会组织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动就业促进会、就业基金会、公益性就业服务中心等人力资源领域社会组织发挥优势作用,为社会组织就业工作提供便利与支持;推动其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免费或低收费为社会组织提供招聘信息发布等就业服务。

(五)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就业培训。

各地要结合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特点,组织专题培训,提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能力水平;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训基地建设,拓宽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培养渠道。立足公益导向,鼓励行业协会商会面向会员单位开展专业培训,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面向城乡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支持志愿服务组织深入高校、园区、企业、社区开展就业辅导服务。围绕市场需求,用好社会组织载体,重点加强针对高校毕业生和城镇青年、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脱贫人口、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的技能培训;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类社会组织培训资源优势,依法依规开展职业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储备技能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积极开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创新校社合作模式,加强人才供需对接,鼓励社会组织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实训基地,通过校社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方式,推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人才培养,满足社会组织领域对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助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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