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教委制定了《2023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2023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时间为:6月10日(星期六),各幼儿园(公办园、民办园)开始公布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6月17日(星期六)开始正式招生。
相关政策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间出生)幼儿均可报名。
2.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时,须提供户籍、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各区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招生条件。
3.招生相关时间:6月10日(星期六),各幼儿园(公办园、民办园)开始公布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6月17日(星期六)正式招生。具体时间、地点、方式、流程等事项,由各区教育局制定。
4.各区要强化对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民办幼儿园招生事项应上报区教育局。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
5.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市教委要求各区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各区将开通招生咨询电话。同时,各区将通过多种形式公布本区2023年招生实施方案及招生幼儿园名单,便于家长了解招生信息。
市教委要求各区做好政策解读,就幼儿家长关心的报名方法、时间、地点、流程等具体事项,耐心做好宣传释疑工作,为幼儿家长提供便利。
市教委提示幼儿家长,如果有招生报名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咨询各区教育局,了解具体的招生信息,按照程序报名。各区将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招生过程,切实规范招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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