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积分入学项目计分由基础分、附加分组成。总积分值为基础分与附加分之和的累计积分数值,一起来了解一下2024苏州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申请时间、条件、所需材料以及具体流程等内容。
申请条件
申请子女入读苏州市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市区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及以上;
(二)申请时,在苏州市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相关时间节点
(1)申请时间:3月1日至5月31日
(2)公布学位和准入排名资格线:6月30日前
(3)公布排名名单:7月10日前
(4)发入学准入通知和入学告知书:7月20日
(5)统筹调剂:7月25日前
(6)跨街道(乡镇)的再次调剂:8月5日至8月31日
窗口申请,准备材料
申请人于3月1日至5月31日(节假日除外),向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积分入学申请。于6月10日前自愿至申请积分窗口领取积分入学分值确认单并签字。
申请基本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居住证原件;
(3)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申请就读一年级:
1.居民身份证原件;2.居住证原件 3.婴儿出生证原件;4. 户口簿或家庭关系材料。
申请就读初中一年级:
1.居民身份证原件;2.居住证原件;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材料;4.子女学籍卡。
针对流动人口在市区范围内已购房,是否需要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分为以下两大类情况
(一)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
一是在苏州市区已经购房(成套住宅类),并取得房屋产权证,而且房屋产权所有人是孩子的父或母(即法定监护人),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二是在苏州市区已购房(成套住宅类)且唯一套,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三是在苏州市区已购房,且在当年8月31日前已经能拿房,房产证在办理过程中,如能提供购房合同、全额发票、交房证明、契税发票等法律文书的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符合以上三种情况的流动人口,如果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查验情况属实,将取消当年积分入学申请资格。
(二)必须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
一是在苏州市区已经购房(成套住宅类),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但房屋产权所有人非孩子的直接法定监护人,或非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的其他形式共有产权,必须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二是在苏州市区已经购房,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但房屋产权性质为非住宅类(商业用房、公寓式酒店),必须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三是在苏州市区已购房,但当年8月31日前不能拿房的期房,必须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的具体办法将在当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中进一步做出明确的规定。
申请地点
符合市区范围内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应当于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向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详细窗口地址可关注“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回复“联系方式”。
关于积分管理计分标准方面的内容提示
2024年流动人口积分入学计分标准的组成仍然是: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中涉及的具体加分条件和材料要求可登陆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办事指南”栏目查询。(网址:www.jfgl.su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