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随迁子女申请入学要在当年4月1日前,符合入学年龄的太仓市新市民子女,其父母至少一方需满足在太仓连续居住 6 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有合法稳定住所。满足下列条件可认定为在本市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有合法稳定住所。
问:修订后的积分入学申请条件是否有变化?积分入学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答:修订后的积分入学申请条件进一步放宽,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报时,在太仓市社保处于缴费状态,累计缴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申报时,在太仓市社保处于缴费状态。现居住地为太仓市,且在太仓市范围内已经连续合法居住6个月以上(含6个月),以江苏省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为准。
问:修订后的积分入学申请时间有什么变化?
答:结合《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苏教规〔2024〕1 号),我市对积分入学的申请时间适当调整,申请时间由原来的4月1日提前至3月1日,截止时间保持不变。
问:积分入学有无年级限制?
答:新市民为其未成年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时,仅限申请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即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
问:新市民参加积分入学申请,其子女是否都能就读公办学校?
答:新市民参加积分入学申请后,其子女不是都能就读公办学校的。新市民子女是否能就读公办学校,要根据公办学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和新市民的积分排名而定。
问: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积分入学,如何取分值?
答:夫妻双方取分值高的一方作为积分入学分值。
问: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进入不同的公办学校,其分值要求是否相同?
答:达到当年度本区镇(街道)准入排名分值标准的新市民子女进入不同的公办学校,其分值要求不一定相同。不同的区镇(街道)、学校能够提供的公办学位数以及新市民子女的入学申请数不一定相同,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的积分排名是根据区镇(街道)和学校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的。因而,在不同的区镇(街道)和学校,入学会有不同的积分分值要求。
问:新市民应在何时何地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何时确认分值?
答:申请人于3月1日至5月15日,通过太e办、太融e的“积分入学”模块或者到便(为)民服务中心积分窗口(节假日除外)提出子女入学申请。6月1日前,申请人通过太e办、太融e签字确认积分分值。如申请人对积分分值不认同,可通过太e办、太融e提出复核申请,相关部门于6月1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6月1日前未按照相关要求确认或者提出复核申请的,系统将按照相关部门的打分情况自动汇总积分分值。
问:新市民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申请积分入学必须提供的材料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材料、家庭成员材料、合法稳定住所材料(住房合同)等。对于系统自动获取的材料如太仓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公积金、开办企业材料等家长无需提供。
问:已经入学并取得学籍号的新市民子女能否重新申请积分入学?如果申请人子女超过当年就读一年级的年龄,能否申请积分入学?
答:已获得起始年级学籍的不予参加积分入学申请受理,一经查实取消申请。
如果申请人子女超过当年就读一年级的年龄,需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核查学籍,若未取得起始年级学籍号,可以申请积分入学。
问:何时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可供学位数?何时公示第一批符合积分入学要求的入学对象?
答:市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30日前统一向社会公布新市民子女就读学校的空余学位数。排名结果经各区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于7月5日前将符合积分入学分值要求的入学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问:未能达到准入排名分值的新市民子女怎样入学?
答:未能达到本区镇(街道)当年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的新市民子女可以选择就读民办学校或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
问:达到准入排名的新市民子女如果未能进入申请学校的怎样入学?
答:符合本区镇(街道)积分入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积分排名未能进入所申请的公办学校的新市民子女,由区镇(街道)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向新市民子女开放的其他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进行统筹调剂。不服从统筹的不再安排。
问:何时何地向符合分值要求的新市民子女发放入学准入卡?
答: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于7月20日前通过太e办、太融e的积分入学平台领取入学准入卡。
问:已取得入学准入卡的申请人如何为其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答:已列入入学名单(包括统筹调剂)的新市民子女凭准入卡到准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时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问:在我市已购买住房的新市民,是否需要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答:新市民在我市已购房,是否需要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分为以下两大类情况:
(1)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
①在太仓市已购房(成套住宅类),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②在太仓市已购房(成套住宅类),且在当年5月31日前,其购房合同已经通过网签的,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③在太仓市已购房(成套住宅类)且唯一套,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符合以上三种情况的新市民,如果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查验情况属实,将取消当年积分入学申请资格。
(2)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
①在太仓市已购房(非住宅类房屋,如商业用房、公寓式酒店),需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②在太仓市已购房(成套住宅类),但当年5月31日前购房合同未通过网签的,需参加积分入学申请。新市民子女入学的具体办法将在当年《太仓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中进一步作出明确的规定。
问:申请人在太仓市范围内的集体户口,是否需要为小孩申请积分入学?
答:在太仓市范围内的集体户口也是属于太仓户籍,所以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具体办理入学办法依据当年《太仓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
问:通过人才引进政策落户人员是否可以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答:在当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期间,通过人才引进政策落户人员如果已经通过落户审核,则按照当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文件集体户口孩子的入学办法;如果未通过审核的,且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则可以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问:选择学校后,后期可以更改吗?
答:可以更改。市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新市民子女就读学校的空余学位数。结合学校空余学位数,可在7月1日24点前调整选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