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术科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术科统考)成绩。体育类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和体育术科统考。
体育术科统考工作是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和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招考院负责指导和监督,由哈尔滨体育学院负责组织和实施。体育术科统考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4年5月2日开始。具体时间详见体育术科统考准考证。
考试地点:哈尔滨体育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号)。
(二)考试项目及分值
考试项目为100米跑、二级蛙跳、原地掷铅球和800米跑等四项,全部采用电子计时测距。每项成绩满分为25分,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
考试规则按照《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术科全省统一考试项目考试规则》执行,评分标准按照《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术科全省统一考试评分标准》执行。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已于2023年12月5日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网址:https://www.hljea.org.cn/)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网址:https://www.lzk.hl.cn/)对外发布。考生可自行登录网站查阅,并在考试时严格遵守考试规则。
(四)打印准考证
省招考院采取计算机随机编排方式,生成考生的体育考号、组别和具体考试时间。考生可于4月24日上午10时开始,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或“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点击“网报中心”栏目,通过“2024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登录,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后方可自行打印体育术科统考准考证。
(五)配发号码布
各市(地)招考机构要为每名考生准备两块印有考号的号码布(白布红字,长25厘米,宽12厘米),配8只别针,在考前发放给考生。
(六)入场管理
考生须在考前45分钟到达考点,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体育术科统考。考点工作人员要认真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合格后方可允许考生进入考点。参加铅球和二级蛙跳项目考试的考生从考点西门(大成街1号)进入,参加100米和800米项目考试的考生从考点东门(华山北路2号)进入。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检录处,等候考前检录。检录时,考点工作人员须进行手机等违规物品检查及身份验证,并由考点专职引导员统一引领考生入场考试。
(七)考务管理
有关考点布置、考务要求、成绩管理和安全保密等组考工作,须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课和体育类术科全省统一考试管理办法》《黑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加强执纪监督
体育术科统考须聘用考场纪律监督员,由省招考院和承办高校分别选聘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熟悉业务、工作认真和身体健康的在职在编干部担任。考试时,每个考场至少安排一名省级纪律监督员和一*级纪律监督员,职责是对分管术科考试考场进行全程监督,维护考试秩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异常情况。
(九)加强领队选聘
各市(地)招考机构要根据辖区内参加考试的考生人数,选派熟悉业务的在职在编干部担任领队,负责本市(地)考生的考试协调、应急处置等工作。各市(地)领队要提前与考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对接,考试期间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
(十)成绩发布
体育术科统考工作结束后,省招考院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统一发布省级统考成绩和成绩分段统计表。5月24日开始,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省级统考成绩和全省排位情况。
招生录取
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是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授权省招考院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一)批次划分及志愿设置
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分体育类本科批、体育类高职(专科)批两个录取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体育类本科批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体育类高职(专科)批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二)投档规则
省招考院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根据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文化课和体育术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体育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以一定比例换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
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术科成绩÷术科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
同分排序规则:如考生投档成绩(即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三)录取办法
招生高校接到省招考院投档信息后,要按我省日程安排及时做好阅档、分专业以及录取结果上传等工作,确保录取工作规范有序。高校要严格按事先公布的录取办法,择优进行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高校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以及因身体条件、考试成绩等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高校作退档处理。录取日程安排及其他有关事宜将另行发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