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益,根据济南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结合槐荫区的实际情况,转学信息采集分为槐荫户籍有房产(房户一致和房户不一致)、槐荫户籍无房产、外来随迁有房产和外来随迁无房产四种注册类型。
一、转学条件
申请转学学生学籍状态为在校生,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户籍在市中区、历下区、天桥区的学生,户籍地为市级以上重大拆迁工程占用拆迁房屋的,可以申请转学。
(一)区内转学:学生为槐荫区在校生,因监护人购房、搬家,可以申请转学。
(二)外区转入:其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可进行登记:
1.儿童监护人在槐荫区购房,房屋性质为住宅房屋或70年产权的居住性公寓。
2.儿童监护人持有槐荫区居住证,且在济合法务工或经营。截至2024年8月31日,至少一个监护人在槐荫区的居住证、济南市社保或济南市营业执照连续满6个月以上。
二、转学材料
1.槐荫户籍有房产
(1)儿童随监护人同户的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证明。
(2)监护人的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小产权房提供购房合同及缴款流水等。
备注:监护人均无房产,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申请入学的,还需提供三代同户的户口簿。
2.槐荫户籍无房产
儿童随监护人同户的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证明。
3.外来随迁有房产
(1)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证明。
(2)监护人的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小产权房提供购房合同及缴款流水等。
4.外来随迁无房产
(1)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2)监护人在槐荫区的居住证(截止2024年8月31日连续满6个月以上);济南市区非槐荫户籍(市中区、历下区、天桥区以外的其他区)无需提供居住证。
(3)监护人的济南社保缴纳明细或济南营业执照(截止2024年8月31日连续满6个月以上)。不缴纳社保且无营业执照的客运、货运运营人员可提供从业资格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及单位驾驶证明或*。
备注:
1. 儿童监护人(父母双方)的居住证、社保或营业执照均纳入赋分范围。赋分标准:居住证,每一个月赋1分,社保或营业执照,每一个月赋0.5分,总分为主申请人和辅申请人赋分的和。赋分月数从2024年8月底往前推,以连续不中断月数为准,上限为72个月。
2.市中区、历下区、天桥区户籍学生申请转学的,需提供户籍地为市级以上重大拆迁工程的拆迁*和拆迁公告。
三、录取原则
各中小学依据信息采集类型,按照槐荫户籍有房产(房户一致)—槐荫户籍有房产(房户不一致)—外来随迁有房产或槐荫户籍无房产—外来随迁无房产排序录取。槐荫户籍无房产类型由区教体局依据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就近协调安排入学;外来随迁无房产类型按照赋分高低排序录取。受学位限制,符合转学条件,申请学校不能接收的,区教体局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四、登记时间及入学流程
转学平台6月24日上午9:00开放,信息采集截止时间7月5日17:00。具体入学流程见下图:
五、操作流程
儿童监护人登录网址https://huai.sdzyjy.net:88/hyzxf进行登记(建议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先点击“注册”按钮,选择相应类型完成账号注册,再登录平台进行信息登记(请家长牢记账号及密码)。
六、其他说明
(一)登记信息凡能通过大数据核验且可检索到的信息,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照片。
(二)槐荫户籍无房产及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需通过大数据核实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选择“槐荫户籍有房产”入口进行登记。
(三)受学位限制,申请转入学校无对应年级的,由区教体局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四)六所新建学校除起始年级外,其他年级均按照转学办理(含初中一年级),区教体局根据申请转学的实际情况,综合研判是否开班。
(五)外区转入,户籍为济南市其他区县(市中区、历下区、天桥区以外)的学生,按照外来随迁子女申请转学。
(六)军人子女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和《槐荫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儿童监护人需真实、准确地填报相关转学信息及资料,如经大数据比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查证属实的,将影响学生的正常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槐荫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公告》相关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