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考试共分为六个科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每个科类都有具体的考试科目和分值。
(一)艺术类
1.音乐类
(1)音乐表演类
声乐方向: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总分300分,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
器乐方向: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总分300分,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
(2)音乐教育类
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总分300分,其中乐理 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
2.舞蹈类
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三个科目。总分3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
3.表(导)演类
(1)戏剧影视表演
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科目。总分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
(2)服装表演
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三个科目。总分300分,其中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
(3)戏剧影视导演
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三个科目。总分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
4.播音与主持类
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总分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5.美术与设计类
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总分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
6.书法类
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总分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书法创作150分。
(二)体育类
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四个科目。总分100分,每个科目25分。男生、女生考试分值标准不同,详见附件。
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艺术类
1.音乐类
考试时间: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器乐(具体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街道白定村二组301号)
2.舞蹈类
考试时间: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具体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街道白定村二组301号)
3.表(导)演类
考试时间: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具体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街道白定村二组301号)
4.播音与主持类
考试时间: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具体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街道白定村二组301号)
5.美术与设计类
考试时间:素描(11月30日9:30—12:30)色彩(11月30日15:30—18:30)速写(综合能力)(12月1日9:30—11:30)
考试地点:各(地)市和西藏民族大学(符合普通高考借考条件的考生统一安排在西藏民族大学,具体详见准考证)
6.书法类
考试时间:书法临摹(11月30日10:00—11:30)书法创作(11月30日14:30—16:00)
考试地点:拉萨(具体详见准考证)
(二)体育类
考试时间:2025年6月起分批进行,具体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拉萨(具体详见准考证)
上述所有考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使用成绩投档录取
2025年,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我区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我区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投档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各占50%),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向上取整)。
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区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极少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并取得高校文化课成绩破格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要求由招生学校确定。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使用我区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体育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我区统考成绩均达到体育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我区统考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二)平行志愿录取
我区艺术体育类专业分省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每个批次设置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不设“院校服从调剂”志愿。设置艺术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线、艺术体育类专业批次高考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专业志愿填报要求
普通考生不能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艺术类考生可选择填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类志愿,填报艺术类志愿时不可跨专业(类)混报,体育类考生可选择填报体育类志愿或普通类志愿。校考专业合格考生可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院校相关专业,或填报“承认其他院校校考成绩”院校相关专业,填报“承认其他院校校考成绩”院校相关专业时,考生取得合格证专业名称须与报考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含招考方向的专业是否要求方向也完全一致,由院校确定)。
未参加我区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不得填报以省级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或体育院校(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