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作为高中数学的预备知识内容,每年高考都将其作为必考题,题目分布在选择题1,2,以集合的运算为主,多与解不等式等交汇,新定义运算也有较小的可能出现,属于基础性题目,一起来看看有哪些重要知识点?
重要知识点
(一)集合含义问题
1.用描述法表示集合,首先要搞清楚集合中代表元素的含义,再看元素的限制条件,明白集合的类型,是数集、点集还是其他类型的集合;
2.集合中元素的互异性常常容易忽略,求解问题时要特别注意.分类讨论的思想方法常用于解决集合问题.
3.集合的含义:某些指定的对象集 在一起就成为一个总体,这个总体就叫集合,其中每一个对象叫元素。
4.集合中元素的三个特性: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
(1)对于一个给定的集合,集合中的元素是确定的,任何一个对 象或者是或者不是这个给定的集合的元素,这叫集合元素的确定性;
(2)任何一个给定的集合中,任何两个元素都是不同的对象,相同的对象归入一个集合时,仅算一个元素,这叫集合元素的互异性;
(3)集合中的元素是平等的,没有先后顺序,因此判定 两个集合是否一样,仅需比较它们的元素是否一样,不需考查排列顺序是否一样,这叫集合元素的无序性.
5.元素与集合之间只能用“ ”或“ ”符号连接.
6.集合的表示常见的方法.
(1)自然语言描述法:用自然的文字语言描述。如:英才中学的所有团员组成一个集合。
(2)列举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元素之间用逗号隔开,然后用一个花括号全部括上。如:
7.常见的特殊集合:(1)非负整数集(即自然数集)N(包括零)(2)正整 数集N*或(3)整数集Z (包括负整数、零和正整数)(4) 有理数集(5)实数集R
8.集合的分类:(1)有限集: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2)无限集: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3)空集 :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
(二)集合的基本关系
1.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在涉及集合关系时,必须优先考虑空集的情况,否则会造成漏解.
2.已知两个集合间的关系求参数时,关键是将条件转化为元素或区间端点间的关系,进而转化为参数所满足的关系,常用数轴、Venn图等来直观解决这类问题.
3.某些指定的对象集在一起就成为一个集合集合符号,含有有限个元素叫有限集,含有无限个元素叫无限集,空集是不含任何元素的集,记做Φ。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是任何非空集的真子集。任何集合是它本身的子集。子集,真子集都具有传递性。
(三)集合的性质
确定性:集合中的元素必须是确定的,即每个元素要么属于该集合,要么不属于该集合,不能模棱两可。
互异性:集合中的元素必须是互异的,即集合中不会出现重复的元素。
无序性:集合中的元素是无序的,即元素的排列顺序不影响集合的本质。
(四)集合的基本运算
并集:设A和B是两个集合,由所有属于A或属于B的元素组成的集合称为A与B的并集,记作A∪B。例如,A = {1, 2, 3},B = {3, 4, 5},则A∪B = {1, 2, 3, 4, 5}。
交集:设A和B是两个集合,由所有既属于A又属于B的元素组成的集合称为A与B的交集,记作A∩B。例如,A = {1, 2, 3},B = {3, 4, 5},则A∩B = {3}。
差集:设A和B是两个集合,由所有属于A但不属于B的元素组成的集合称为A与B的差集,记作A - B。例如,A = {1, 2, 3},B = {3, 4, 5},则A - B = {1, 2}。
补集:设A是一个集合,由所有不属于A的元素组成的集合称为A的补集,记作A'。例如,A = {1, 2, 3},全集U = {1, 2, 3, 4, 5},则A' = {4, 5}。
(五)集合的新定义问题
解决以集合为背景的新定义问题,要抓住两点:
(1)紧扣新定义.首先分析新定义的特点,把新定义所叙述的问题的本质弄清楚,并能够应用到具体的解题过程之中,这是破解新定义型集合问题难点的关键所在;
(2)用好集合的性质.解题时要善于从试题中发现可以使用集合性质的一些因素,在关键之处用好集合的运算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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